作者: 联盟秘书处

  • 热烈欢迎丨宝信云计算(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恒扬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加入联盟

    热烈欢迎丨宝信云计算(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恒扬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加入联盟

    发布日期:2019-07-22

    宝信云计算(重庆)有限公司

    宝信云计算(重庆)有限公司是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是宝信软件与重庆市经信委、两江新区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地实体,旨在将宝信软件成熟的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化、网络安全等解决方案及服务输出到重庆及西部地区并提供属地化的服务。

    主营业务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网络信息安全、集成、运维及应用开发等专业IT服务。目前公司在两江云计算基地(水土)建有自己的云计算中心,是重庆市政府首批推荐的云计算服务商,公司已获得可信云认证、公安部信息安全等保三级认证、IDC和ISP/ICP经营许可。

    依托宝信服务政企30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服务经验,在信息安全领域能够为政企用户提供信息安全规划、评测评估、安全项目设计与实施、应急支撑以及运维保障等服务,并且能够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全套安全云服务和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服务。

    重庆恒扬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恒扬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服务以及信息安全集成业务,是一家专业的信息安全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为重庆信息安全协会会员、重庆商用密码协会会员单位,同时和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及研究所开展深度合作。

    公司面向政府、教育厅局(教委)、学校、医院、军工等行业客户,根据行业特点,提供安全维护、安全加固、安全管理、安全集成等服务;参与智慧医院建设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智慧校园建设、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系统整合、维护与服务等。

    未来将秉承国家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践行新时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安全卫士的责任,在未来将建成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科技企业。

  • 献策城市建设,“智慧城市”沙龙成功举办

    献策城市建设,“智慧城市”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9-07-19

    2019年7月18日,重庆信息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重庆科学城创新联合会在光谷·智创园联袂举办了 “智慧城市”沙龙。

    此次沙龙由重庆信息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马传龙主持,特邀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刘鹏莅临指导,重庆信息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西南大学教授张为群、重庆中电光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琳出席此次沙龙。北京思源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首席技术专家刘剑,中电光谷产业生态研究院副院长李济辰,重庆金窝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陈尤尤发表主题演讲。期间,领导和嘉宾深入浅出,以建设新型智慧型城市为主线,与参会人员分享心得,交流思想,碰撞智慧,共同为智慧城市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重庆中电光谷副总经理杨琳致欢迎辞,表示,随着5G等技术的发展,智慧城市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简单、有趣,更加智能,但同时行业还面临着诸多问题,非常欢迎与会领导、嘉宾到场,就“智慧城市”建设群策群力。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刘鹏为此次沙龙致辞,期间,刘书记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智慧化建设对城市的发展起到的核心作用和重要性,讲述了重庆沙坪坝区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取得的进展以及面临的问题,并创新性地给出了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为智慧化城市建设整体推进给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北京思源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首席技术专家刘剑为大家带来了《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态势与推进思路》的精彩演讲。详细讲述了目前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内涵、新趋势分析,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的推进思路和路径。

    中电光谷产业生态研究院副院长李济辰以《智慧城市产业资源共享平台》为题,发表精彩演讲。他表示中电光谷依托中国电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背景,重点打造产业资源共享平台“三能力一指数”:数字双空间建设与运维能力,通过创新要素培育产业集群能力,跨区域协同构建产业新动能的能力,OVU产业动能指数。希望整合物理空间与数据空间形成数字园区网络,通过产业资源数据共享,形成跨区域的产业协同,助力城市发展。

    重庆金窝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陈尤尤发表主题演讲《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智慧商业》。他详细地讲述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智慧商业的发展定义、建设机制,以及创新体系,描述了基于区块链的几种商业场景,创新性的发展应用于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为人类社会带来高效快捷、安全保障的服务。

    活动期间,刘书记提纲挈领,三位嘉宾顺势而为,从各自的行业领域出发,结合智慧城市进展思路、智慧城市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区块链的分布式智慧商业等方面给大家进行了全方位、多维度的精彩分享。同时,与会的各位来宾借着此次沙龙的东风,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发表自己对智慧城市的见解和心得,整个活动气氛热烈,高潮迭起,大家纷纷表示,收获良多,收益匪浅。

    后续,联盟将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组织更多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热点沙龙,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大家提供更多交流学习的机会,实现行业与行业的互通融合,共创美好明天。

  • 重庆大数据智能化行业应用创新思维高级研修班开班

    重庆大数据智能化行业应用创新思维高级研修班开班

    发布日期:2019-07-17

    7月16日上午,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主办,重庆大数据研究院、重庆信息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庆信息安全产业研究院联合承办的大数据智能化行业应用创新思维高级研修班顺利开班。

    来自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大数据、云计算、系统建设等工作的100余名学员报名参加,通过专家与学员分享大数据分析的思维和方法以及优化管理决策方法,培养具备大数据思维和管理能力的精英。

    本期研修班由中通服网络安全专家、网络安全分院院长张晓琴博士、日本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副所长杜孝平教授等8位大数据领域知名专家为学员分享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及行业变革、机遇深入解读;大数据前沿技术探索;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安全实践解读;大数据智能关键技术及应用;金融行业的大数据国际化应用实践;大数据环境下的商业模式变革;大数据时代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与公共安全等方面内容。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杨帆介绍,由于我市大数据智能化人才匮乏,一些本地龙头企业不得不把研发中心建在外地,让人很痛心。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需要人才。

    2013年至今,我市密集出台促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的政策举措,包括《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等。我市专门成立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并于2018年11月正式挂牌,统筹推进数据汇聚治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智能化融合发展等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全市38个区县中已有18个区县设立政府直属的大数据发展局、20个区县明确大数据职能部门,目前我市大数字产业已初具规模。目前,我市数字经济产业仍然面临的问题和瓶颈包括顶层设计亟待加强、智能产业整体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人才支撑能力不足、经济社会智能化进度迟缓和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等,这些都亟待解决。

    专家们表示,本期研修班是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 速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课题公开招标公告

    速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课题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6

    为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研究工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现发布2019年度课题招标公告,接受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成效,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内容

    (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课题指南目录》(附件1)共25项课题,申报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定申报课题。为确保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6个月。

    (二)本次申报课题分为三类,第一类课题经费原则上每项30万元左右,第二类课题经费原则上每项20万元左右,第三类课题经费原则上每项10万元左右。个别课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费进行调整。申报人要根据实际研究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研究经费预算。

    三、申报条件

    全国的高等学校、党校、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军队系统研究部门,国家网信办各直属单位以及其他具有研究能力机构的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申报者条件为: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对所申报课题已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三)课题申报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四)承担国家网信办及其直属单位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我办课题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项课题研究。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研究基础,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成立课题组;

    (四)课题研究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要聚焦网信实践发展需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重在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为网信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五)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课题申报书》(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六)申报人请于2019年8月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我办(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请注明“2019年课题申报”。电子版发送至:ktyj2019@cac.gov.cn,文件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单位”。

    我们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择优确定课题承担人。

    联系人:贾朔维、南婷

    电话:010-55635226 010-5562480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0号,邮编100010。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课题指南目录

    本课题指南目录共包括25项选题。课题分为三类:第一类课题经费原则上每项30万元左右,第二类课题经费原则上每项20万元左右,第三类课题经费原则上每项10万元左右。个别课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费进行调整。

    第一类课题:

    1.中国“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2.云操作系统关键技术与产业格局研究

    3.全球数字化转型及中长期发展趋势研究

    4.新一代网络和信息技术演进及产业变革趋势及影响研究

    5.实施数字中国战略研究

    第二类课题:

    6.信息化与经济全球化交融发展趋势及其国际规则变化研究

    7.智慧社会2035远景目标和2050年展望研究

    8.信息化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9.促进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战略研究

    10.推进区域信息化协调发展研究

    11.数字政府转型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2.支撑和引领数字中国建设的人力资源体系研究

    13.5G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

    14.数字经济对税收和就业的影响研究

    15.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网络安全战略梳理及实施影响研究

    16.数字环境下传媒生态研究

    17.提升信息弱势群体信息能力研究

    18.网生代行为和心理特征研究

    第三类课题(第22-25项为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课题):

    19.智能经济发展态势研究

    20.平台型企业运营中的法律和社会责任研究

    21.共享经济市场准入机制研究

    22.人工智能对新媒体发展的影响研究

    23.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对网络空间治理影响趋势研究

    24.世界主要国家互联网发展评估机制综合研究

    25.国内区域网络发展现状和特色分析研究

  • 重庆信息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重庆信息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9-07-15

    2019年7月12日上午,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重庆北碚区顺利召开,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及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联盟理事、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廖嘉林主持,联盟副秘书长李涓汇报了秘书处2019年上半年联盟工作及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秘书长马传龙就联盟近期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其中包括:5G应用与安全论坛、“重庆信安联·中国行”长沙站活动、智慧城市沙龙、重庆信息安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重庆市信息安全产业规划、大数据和信息安全教材编写等相关工作。每一项方案提出,各理事都积极发言讨论,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大数据运营中心产品总监陈金琨及联盟秘书长马传龙针对网络安全攻防大赛筹备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与会人员对大赛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分享了以往大赛的经验,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联盟副理事长、重庆信息安全产业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肖建川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代表联盟对各理事及成员单位一直以来对联盟工作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未来,联盟全体成员会一如既往,携手奋进,共同努力,为各成员单位搭建更好的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重庆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 2019年7月4-6日, 洞见公司与陆军大坪医院首次联合组队参加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网络大会

    2019年7月4-6日, 洞见公司与陆军大坪医院首次联合组队参加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网络大会

    发布日期:2019-07-08

    2019年7月4日-6日

    洞见公司(联盟理事单位)与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首次联合组队

    参加中国医院网络安全攻防大赛获团队三等奖

    洞见员工费嘉韵斩获个人第一名





  •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印发 5月1日起施行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印发 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9-05-20

    前言

    为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推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联装﹝2018﹞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2018年4月3日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

    (试行)

    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制造强国、科技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建设,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推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定期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相关信息。

    第四条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

    本规范所称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02

    第二章 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

    第五条 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

    (三) 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

    (四) 具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

    (五) 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

    (六) 具备对测试车辆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

    (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测试驾驶人是指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驾驶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与测试主体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二)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四) 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 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记录;

    (六) 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七) 经测试主体自动驾驶培训,熟悉自动驾驶测试规程,掌握自动驾驶测试操作方法,具备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能力;

    (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辆,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未办理过机动车注册登记。

    (二) 满足对应车辆类型除耐久性以外的强制性检验项目要求;对因实现自动驾驶功能而无法满足强制性检验要求的个别项目,测试主体需证明其未降低车辆安全性能。

    (三) 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四) 具备车辆状态记录、存储及在线监控功能,能实时回传下列第1、2、3项信息,并自动记录和存储下列各项信息在车辆事故或失效状况发生前至少90秒的数据,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年:

    1. 车辆控制模式;

    2. 车辆位置;

    3. 车辆速度、加速度等运动状态;

    4. 环境感知与响应状态;

    5. 车辆灯光、信号实时状态;

    6. 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

    7. 反映测试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

    8. 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如有);

    9. 车辆故障情况(如有)。

    (五) 测试车辆应在封闭道路、场地等特定区域进行充分的实车测试,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省、市级政府发布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主体的测试评价规程,具备进行道路测试的条件。

    (六) 测试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应由国家或省市认可的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证,检测验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列的项目。

    03

    第三章 测试申请及审核

    第八条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辖区内道路选择若干典型路段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测试主体向拟开展测试路段所在地的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道路测试申请。申请材料应至少包括:

    (一) 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试车辆的基本情况;

    (二) 属国产机动车的,应当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但未进入公告车型的应当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和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出具的相应车型强制性检验报告;属进口机动车的,应当提供进口机动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随车检验单和货物进口证明书;

    (三) 自动驾驶功能说明及其未降低车辆安全性能的证明;

    (四)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 测试主体在封闭道路、场地等特定区域进行实车测试的证明材料;

    (六) 获得国家或省市认可的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动驾驶功能委托检验报告;

    (七) 测试方案,包括测试路段、测试时间、测试项目、测试规程、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八)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以及每车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或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

    第十条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受理、审核测试申请,为审核通过的测试车辆逐一出具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见附件2),定期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测试通知书应当注明测试主体、车辆识别代号、测试驾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测试时间、测试路段等信息。其中,测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第十二条 如需变更测试通知书基本信息的,由测试主体提交变更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变更后的测试通知书。

    第十三条 测试主体凭测试通知书及《机动车登记规定》所要求的证明、凭证,向测试通知书载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试验用机动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十四条 临时行驶车号牌规定的行驶区域应当根据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路段合理限定,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应当超过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时间。

    第十五条 已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测试车辆,如需在其他省、市进行测试,测试主体还应申请相应省、市的测试通知书,并重新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但是,相应省、市级政府准许持其他省、市核发的测试通知书、临时行驶车号牌在本行政区域指定道路测试的除外。

    04

    第四章 测试管理

    第十六条 测试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均应遵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据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时间、测试路段和测试项目开展测试工作,并随车携带测试通知书、测试方案备查。

    第十七条 测试车辆车身应以醒目的颜色标示“自动驾驶测试”字样,提醒周边车辆注意。

    第十八条 测试驾驶人应始终处于测试车辆的驾驶座位上、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随时准备接管车辆。

    当测试驾驶人发现车辆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或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操作时,应及时接管车辆。

    第十九条 测试过程中,测试车辆不得搭载与测试无关的人员或货物。

    第二十条 测试过程中,除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路段外,不得使用自动驾驶模式行驶;测试车辆从停放点到测试路段的转场,应使用人工操作模式行驶。

    第二十一条 测试主体应每6个月向出具测试通知书的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阶段性测试报告,并在测试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测试总结报告。

    第二十二条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2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报告辖区内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情况。

    第二十三条 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撤销测试通知书:

    (一)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为测试活动具有重大安全风险的;

    (二) 测试车辆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或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可以处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拘留处罚等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三)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车辆毁损等严重情形,测试车辆方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撤销测试通知书时应当一并收回临时行驶车号牌,并转交给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地公安交管部门;未收回的,书面告知核发地公安交管部门公告牌证作废。

    05

    第五章 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测试车辆在道路测试期间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车辆损毁的,测试主体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

    第二十七测试主体应在事故责任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将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结果及完整的事故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上报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

    06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根据系统请求,驾驶人需要提供适当的干预;高度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特定环境下系统会向驾驶人提出响应请求,驾驶人可以对系统请求不进行响应;完全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操作,不需要驾驶人介入。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 【重磅】定了!重庆今年将投资4000亿打造697个重点项目

    【重磅】定了!重庆今年将投资4000亿打造697个重点项目

    发布日期:2019-05-20

    重庆夜景堪称3D魔幻

    重庆交通往往令人惊叹

    重庆工业常常让人称赞

    一个地方要发展,就不能缺少项目

    一个地方要进步,就离不开项目建设

    日前

    《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

    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

    明确今年我市年度建设项目697个

    总投资2万亿元

    年度计划投资4000亿元

    据介绍,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工作将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以“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为主线,分类推进实施,包括年度建设项目和前期准备项目。除了年度建设项目697个外,前期准备项目还有168个,估算总投资7300亿元。

    年度建设项目共697个

    交通类最多

    这697个市级重点年度建设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最多,共有214个。

    12个铁路项目 沙坪坝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郑万高铁、渝昆高铁等。

    21个公路项目 江津至习水高速公路(重庆段)、开州至城口高速公路等。

    6个机场项目 巫山机场、武隆机场、万州机场改扩建等。

    10个港口航运项目 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武隆白马港区等。

    12个轨道交通项目 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环线一期工程、九号线一期工程等。

    18个桥梁隧道项目 红岩村嘉陵江大桥、曾家岩嘉陵江大桥、成渝高速中梁山隧道扩容改造工程等。

    31个快速路网项目 一横线歇马隧道东西段、一纵线农马立交至白彭路段等。

    64个城市主次干道项目 照母山隧道、渝澳大桥—两路口(长江一路方向)南北分流通道等。

    其他项目 26个片区(园区)基础设施和14个公交站场等。

    重大基础设施 还包括水利、生态环保、能源、通信等61个项目。

    八项行动计划 聚焦大数据智能化



    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共有295个项目)

    智能产业项目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集成电路、物联网、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

    新兴服务业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交通装备、环保产业、页岩气等新兴制造业项目,还有乐和乐都主题公园等。

    其他项目 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类项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

    17个项目 包括特色产业链、现代农业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四好农村路等。

    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

    58个项目 包括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养老、科技文化创意园、文化体育及其他项目。

    57个项目 主要是区域协调发展类项目。

  • 我市大数据智能化行动计划正式印发

    我市大数据智能化行动计划正式印发

    发布日期:2019-05-20

    大数据、智能化、创新驱动发展

    这样的关键词看着都洋气

    但是在重庆

    这并不只是一句口号

    数据

    近日,《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正式发布,到2020年,我市大数据智能化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作用将显著提升,智能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更加广泛深入,基本建成国家重要的智能产业基地和全国一流的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示范之城,打造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

    重庆凭啥提出这些宏伟目标?

    事实上,多年来在中央的支持下,重庆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发展,大数据智能化发展和应用已具备良好基础。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重庆如何发展大数据智能化

    重庆发展大数据智能化的实现路径为:通过智能产业培育、智能改造提升、大数据智能化广泛应用“三位一体”,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服务民生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

    一是大力发展大数据智能产业

    重点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超算、软件服务、物联网、汽车电子、智能机器人、智能硬件、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内容等12个产业,推动智能技术转化应用和产品创新,培育国内领先的智能产业龙头企业,建设两江新区国家级数字经济示范区、西永智能制造示范区等一批智能园区,促进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智能产业集群。

    二是以大数据智能化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着力推广普及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广泛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加快培育智能创新型产品,推广服务型制造模式,构建智能制造支撑体系,推动汽车、电子、装备制造等传统支柱产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和产品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三是全面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发展

    重点聚焦政府管理、民生服务、公共产品、社会治理、产业融合五大板块33个领域,实施“80个应用专项”,建设一批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抓好一批智能化示范应用工程。集中力量推进智能政务、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城市建设、智能精准扶贫、智能农业、智能城市管理、智能灾害防控等“十大优先行动”,力争率先取得突破,为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提供可借鉴模式。